安全普法讲座第二期之守住青春边界,拒绝“伸手”与“越界”

发布者:航空机电学院发布时间:2026-06-17浏览次数:10

为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我院依托W18级广告班校友沈永豪创办的福建归厚律师事务所资源开展安全普法讲座,此次第二期讲座,我院特邀该所郑蓉蓉律师到校,开展以守住青春边界,拒绝“伸手”与“越界”为主题的普法专题讲座。

01杜绝伸手偷窃

郑蓉蓉律师为我们细致讲解了盗窃相关法律知识:

01法律依据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分数额入罪、行为入罪两种情形。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可定罪;二年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带凶器盗窃,不论金额多少都构成犯罪。游戏账号、外卖、快递、宿舍财物都属于受保护财物。

02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数额巨大(3-10万):310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30万以上):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犯罪会留下终身案底,影响考公、参军、升学。

03常见认识误区

不要认为小件物品不值钱就没事、归还财物就能免责、帮同伴望风不算犯罪,参与盗窃属于共同犯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04校园防盗建议

宿舍出门及时锁门;食堂、图书馆随身保管手机背包;快递尽快领取;妥善保管支付密码、不泄露验证码。

02拒绝越界冒犯

郑蓉蓉律师讲解:拒绝越界冒犯,人身自由不容侵犯

《刑法》第237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下药等手段,违背他人意愿搂抱、触碰隐私、胁迫他人裸聊露体,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普通情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实施,五年以上,猥亵儿童从重处罚,男女受害者都受法律保护。

校园常见违规行为:公共场所偷拍骚扰、利用身份胁迫亲密接触、网络胁迫拍摄隐私视频、酒后强行搂抱亲吻他人。

青春的底色本该是自律与坦荡。克制住伸手拿取他人财物的贪念,守住不随意冒犯他人身体的底线,是每一位大学生最基础的必修课。法律不会纵容一时糊涂,人生也没有重来的机会。


愿全体同学都能明晰法律边界,知敬畏、存底线,守护自身财产与身心安全,共建平安、清朗、有温度的校园。